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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炉尖:成立首个小区自治管理小组
发布时间:2017-12-05
火炉尖:成立首个小区自治管理小组

  为有效加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近日,火炉尖社区首个小区自治管理小组正式成立。

  据了解,人民路16、17、18幢前空地为原来财税部门自建房,属居民共同所有。2015年底住建局对场地进行了老旧小区改造,划定车位21个。由于前期疏于管理,无序停车,给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社区接到多次居民投诉。为有效管理,经居民、县国税局和社区共同商议成立小区自治管理小组。目前小区管理小组制定停车管理自治公约、安装车辆出入道闸、配发停车证,居民反响良好。

  通讯员 吴燕智 宋钟来 管学成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刘波 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