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方平建
近日,千岛湖镇龙门路79幢楼下一辆电动车着火。消防、公安等部门立即赶赴现场。火势很快得到控制,但电动车还是被大火烧成铁架。为防止复燃,消防员在确定已经断电的情况下,又对残余火星进行清理。
据知情人介绍,起火的电动车是住在二楼的一户居民为了方便充电,从楼上拉了一根电线给电瓶车充电。
如今很多人家里都有电动车,使用完都习惯推到家里或者楼梯间存放、充电。实际上这是非常危险的。公安部曾下发过《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做好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对违反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刘波 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