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报舆论监督的困境与出路
  发布时间:2009-07-10 14:24:33   
县市报舆论监督的困境与出路

县市报被定位为面向县市区域的都市报,不得不面临市场化的考验。数量的萎缩与市场的竞争,使县市区域报本就步履维艰的舆论监督“雪上加霜”,有些已经取消了舆论监督栏目,造成了舆论监督的缺位。
    县市区域报舆论监督的困境,就笔者看来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
    一是舆论监督难为。县市区域报的受众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占相当大的比例,一旦媒体对其说“不”,就会遭受巨大的压力,造成批评稿难见报,若偶而见报,被批评者往往吹毛求疵,抓住个别不当词语纠缠不休;有些职能部门还会利用手中权力,以“工作检查”、“例行公事”为名,对报社进行打击报复,干扰报社正常工作。
    二是舆论监督不为。这是难为的产物之一。由于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影响和地方官员信息瞒报心态使然,不少县市区域报“知难而退”,主动放弃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利。这种在舆论监督上的不作为,无异于自动让出阵地,比舆论监督难为的后果更严重,将会导致县市区域报公信力和权威性的丧失。
    三是舆论监督错位。从内容上看,将舆论监督放错了“枪口”,避重就轻,只能在外围转圈,将监督的矛头对准了基层群众。比如今天报道绿地被人踩了,明天报道栏杆上挂了衣被,却不去思考城市的市政规划设计是否有缺陷,不敢由表及里进行深度分析深入监督。而行为上的错位,则是某些记者素质不高,以舆论监督对某些单位、个人进行要挟,谋取一己私利。
    以上种种,为县市区域报开展舆论监督设置了障碍。但事在人为,县市区域报只要讲究策略,有的放矢,也能开辟出舆论监督的一片新天地。
    一是采取“怀柔”手段,加强沟通。力求与县市领导形成共识,明确舆论监督只是手段,目的在于为百姓解忧,推动政府工作,发展经济,从而让他们支持舆论监督。东阳日报加盟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后,就通过与市委、市政府的沟通,由市纪委和宣传部联合下发了相关文件,保障了新闻工作者进行舆论监督的权益。
    二是采取“迂回”策略,绵里藏针。舆论监督不能损害社会稳定的大局,对于内容的选择和手段选取,可说是同样重要。县市区域报由于所处的大环境复杂而又“报小言轻”,不妨采取迂回策略取得突破。
    在舆论监督中巧妙借力,即借助上级党报的力量进行舆论监督。笔者就多次遇到过此种情况,当被批评对象获悉是县市报记者来采访时,往往不愿据实相告,但是如果与上级党报记者同行,他们不得不告以实情,这样就可以获得第一手材料。
    合理选择舆论监督对象。县市区域报受条件限制,重大题材较鲜见,也不容易搞到。不过可以选择那些看似微小琐碎,却又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的事件作为突破口,采取“以小见大”、“小题大做”的方法,把背后的大问题折射出来。比如东阳日报借助一个农民工的“草根调查”事件,结合“万人评议机关”的背景,刊发了《一个农民工对劳动法的“草根调查”》,由于事实充分证据翔实,促使劳动部门马上着手整改。
    在舆论监督中掌握适度原则。舆论监督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正面报道,往往是批评报道居多。读者对这类报道是非常敏感的,我们除了采用批评曝光形式外,还可以采取群众参与、专家访谈、平等讨论等报道形式,既要做到创新,又要把握好“度”。一是“适量”。舆论监督报道不能盲目追求数量,要以质取胜,以深入、细致、扎实的采访,以过硬的事实取胜。如果舆论监督类稿件占满了版面,就会弱化报道的导向功能。二是“适时”。舆论监督稿件并不是刊发得越快越好,要在适当的时候“看对人,说对话”。
    三是采取“自卫”措施,依法行事。新闻工作者可以在不违背社会公德及侵犯隐私的前提下采集与舆论监督内容有关的证据材料。此外,在行文过程中,对那些无法以其他采访对象和事实予以佐证的“孤证”细节或事实的选用要慎之又慎,甚至可以放弃不用,以免遇到新闻纠纷或官司时陷入被动。
  (作者单位:东阳日报社)
  责任编辑:章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