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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办事档案”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0-02-04

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办事档案”制度的实施意见

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办事档案”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09-12-17 8:44:07 来自:梓桐镇

中共梓桐镇委员会文件

 

梓委[20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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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办事档案”制度的实施意见

 

镇属各党支部(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县委组织部淳组[2009]34号《关于全面实施党员干部“办事档案”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建立党员干部“办事档案”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发展。

建立党员干部“办事档案”制度,引导党员干部专心谋事,激励党员干部积极干事、争做实事,不断优化和改善服务群众的方法,提高为民办事水平,把党员干部队伍打造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中坚力量,实现“科学发展上水平、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

二、办事档案记录内容

办事档案记录主体为镇机关全体干部和村两委干部,重点记录内容为:

1、党员干部走访群众了解到的问题、情况;

2、村民向党员干部反映要求解决办理的事情;

3、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党员干部反映要求解决办理的事情;

4、乡镇党委政府、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布置安排的重要工作;

5、县委县政府及其他工作部门等布置的重点工作;

6、其他办事情况。

三、办事档案建立方法

为加强对建立党员干部“办事档案”工作的领导,镇党委决定成立建立党员干部“办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方震凡书记任组长,程文仙、郑苏坤、邵晓春、汪顺有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郑苏坤同志兼任,成员是杨俊明、胡国锋、陆璐、唐建平、洪建华、严林祥,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镇机关层面:每位乡镇干部根据各自负责的具体工作及办事情况,在每月初将上月办事档案登记表(见附表)上报到工作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记入干部个人“办事档案”。

村级层面:村两委干部对所办事情要及时登记,做到一事一登,对不能及时作出处理的事,村两委要及时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处理,对超出村级服务范围的应及时报上级协调解决。村两委每月初召开一次督查会议,检查上月工作落实情况,经驻村指导员和村党组织书记核实后将办事档案登记表统一归档。

四、办事档案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总支)要高度重视党员干部“办事档案”工作,认真抓实抓好,11月底前全面建立党员干部“办事档案”制度。

1、落实责任。推行首问责任制,乡镇机关干部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情况,按照首问责任制要求,及时做好登记和接访;村干部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情况,结合“片组户”民情联系工作范围落实到人,实行“谁管辖,谁负责”。实行办事承诺制,对符合规定可以办理的事项,负责人员要给群众一个明确的答复;对暂时不能解决需要进一步研究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确保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2、及时公开。镇村两级党员干部“办事档案”要在政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3、结果运用。村两委干部要结合年度干部述职,由干部对所办实事、解决的难题进行述职,接受群众评议。同时,镇党委将定期和不定期对镇村两级干部“办事档案”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与村干部的报酬补贴挂钩。

办事档案制度是一项督促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创新创业,促进村级事物规范管理的好事,各单位要加强宣传,使更多的村民群众积极参与,确保党员干部“办事档案”制度长期有效。

附:梓桐镇党员干部办事档案登记表

 

中共梓桐镇委员会

2009112

抄送:县委组织部,存档

 

 

 

附:

梓桐镇党员干部办事档案登记表

姓名:               单位:                 时间:       

反映人情况

姓名

家庭住址(所在村)

性别

联 系

电 话

反 映

时 间

反映

方式

布置时间

要求完成时 间

 

 

 

 

 

 

 

 

(重点工作内容)

           

 

记录人

 

记录时间

 

办理

 

结果

 

办理人员

 

办理时间

 

反馈

意见

满意

 

其他意见: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反映人签字

 

反馈时间

 

注:反映方式指是党员干部下村了解、群众上门反映、电话反映或来信反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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