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在职人员进修制度
  发布时间:2010-11-03 10:48:06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在职人员进修制度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在职人员进修制度

 

为提高员工素质,本中心依据“教育解决长远、培训解决眼前”的思想,从教育与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出发,将培训重点分为两方面:公派学习和个人函授。

一、公派学习

1、根据工作需要,本中心每年派若干名人员参加不脱产学习。公派学习人员由党组批准确定。

2、公派学习人员带薪留职,中心按规定报销学费、住宿费和一次往返路费。

3、个人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培训和费用,同级别中心只承担一次费用。

4、各类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报销费用。

二、个人函授

1、个人函授学习,经本人书面申请,所在部主任签字同意,由主要领导审核批准。

2、中心人员凡参加专科、本科高等学历的函授学习,并已经领导批准的,取得专科学历一次性报销学费3000元,取得本科学历一次性报销4000元,参加自学考试的实报实销。

3、在学习期间,必须安排好本职工作。因工作需要不能离岗学习的要以工作为重,向学校请假。

4、各部(室)应从本中心利益出发,鼓励支持员工参加不脱产学习班,并提供一定便利条件。

5、本规定的适用范围:参加培训的员工必须在50周岁以下且在本报实际工作一年以上,确因工作需要,所选专业与本工作岗位对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