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方新闻通稿的经历与期待
  发布时间:2010-11-03 14:11:53   
关于地方新闻通稿的经历与期待

  尽管新闻通稿从内容、形式、时效上都在与时俱进,有所改变,但出于新闻发布者的官员思维定势,新闻通稿本身行文还是相对呆板、拘谨、僵硬。随着传播环境越来越多样化、多渠道和公众知情权的不断扩大,某些地方的新闻通稿仍显得有些落伍,通稿不仅“不通”,有时还成为媒体记者的集体诟病,使得突发性事件的报道变得更加复杂、更加棘手,带来舆论引导上的更大被动。

  当记者赶到突发性事件的新闻现场时,或许事件早已尘埃落定,然而事发当地早就打印好的“新闻通稿”,上面有详细的事件发生经过、伤亡情况、经济损失数字统计――这对记者来说,是一件多么“惬意”的活儿。笔者记得,五年前但凡突发性事件新闻现场,记者和接受采访的当事人,都期待有个新闻通稿,各媒体都好用。

  现在,突发性事件现场的通稿,依然是媒体记者“追逐”的对象,然而追逐的意味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因为有些通稿成为新闻发布方单方观点的陈述,有些通稿则被指责为事件真相的反指向,成为公众舆论的质疑与批驳的焦点。

  通稿由“谨慎发布”到“层层发布”

  传统意义上的通稿,仅指新华社发布的重要稿件,而今新闻发生地的政府机构、企业、公关公司或被指定的当地媒体,都可以名正言顺地发布通稿。

  一般来说,后者发布的通稿主要印发给前来采访的各家媒体,提供新闻背景、主要新闻事实与初步的新闻判断。显然,这为各家媒体的采访提供了快捷的服务,也为舆论导向指出了尽可能准确的指向。如在2009年6月成都公交车燃烧事件中,当地有关部门的新闻通稿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从当时的事件要素来说,通稿上就已经明确“起火后车门未能打开”、“死亡25人,70多人受伤”等等,这些都极具有事件真相的新闻价值。起初,从全国各地赶来的记者以为挖掘操作空间极大,最终还是被“统一”在了理性发布的新闻通稿之中。

  记得笔者赶到成都事发现场的时候,离事故发生已过了6个钟头,事故车辆已经被拖离现场,受伤人员已经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治疗。那时离报社截稿时间还有6个小时,我们遂赶往抢救医院,当时成都市委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已经备好新闻通稿,在医院门口等候记者。也就是说,在媒体记者赶往事发现场的途中,成都有关方面已经迅速行动,将调查事故的初步情况写成了通稿。

  又如今年4月,福建南平发生杀童恶性事件,当天记者赶到事发现场已经是晚上11点多,基本上已经没有采访时间了。此刻,当地政府递送给记者的新闻通稿,简短公布了事件状况,为事件的最初报道提供了样本。

  近几年,在突发性事件的新闻发生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越来越自觉地承担新闻发布的职责,反应速度越来越快。而且,新闻通稿的印发往往与由事发地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同步进行,这就必然成为事故发生地统一而权威的信息公开。

  通稿属性发生变化

  随着新闻环境的逐步改变,通稿的属性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新华社的新闻通稿,以体现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为特征,而现在地方各级的新闻通稿,无论是从内容上、形式上、发布者身份上,都不尽相同,各有千秋。由于突发性事件的背景、成因千差万别,所以对媒体记者来说,新闻通稿对自家媒体的采访还是具有一定的挑战意味。

  从内容上来讲,现在新闻通稿的发布是多层面的。新闻所在地的职能机关事先拟定好稿件,匡定范围,试图引导媒体按其意图报道,避免媒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这种情况下,媒体记者自然会适当斟酌,在不违背新闻原则的情况下,还是拥有有限的报道空间。此外,有的为达到危机公关目的的新闻通稿,只会成为记者新闻采访的“参考消息”或采访线索。所以,对于突发性事件新闻采访的记者来说,通稿的操作层面还是很有限的。

  自汶川地震以来,各地通稿发布多数不发纸质材料,通过邮箱取稿已成惯例,似乎也考虑记者用电脑写稿使用电子版文稿的便捷。新闻发布者在官方网站上临时开设的邮箱,记者可以凭预知的账号和密码去邮箱寻取稿件和图片。如在巴东邓玉娇杀人案后期,官方告知记者,所有的新闻通稿都会在政府官方网站――长江巴东网上公布,要求记者以官方网站的消息为准,此外不再发布任何信息。又如重庆打黑系列案与南平杀童案,当地不允许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携带相机、纸笔以及其他录音设备进入庭审现场。在庭审结束后,由法院向所有媒体记者提供新闻通稿(包括庭审图片),而这些通稿都被事先设置在一个电子邮箱内,记者凭借法院发放的邮箱账号和密码去领取。

  较之以前,这样发布新闻通稿显得更及时。以前,一则重大事故的新闻发布往往要一两天时间,现在最快在一两个小时内就能完成。

  正是因为发布主题的多元化、层级化,新闻通稿的权威性被大打折扣。有些通稿甚至变为新闻当事人掌控话语权的单方诉求;有些还试图捏造事实,把弄媒体和公众的知情权。这样的通稿,往往是媒体记者普遍鄙夷的对象。

  通稿引发不虞效应

  以前在突发性事件现场,获取新闻通稿是记者的头等大事,简直是字字玑珠地秉承原文去报道,它的新闻真实的价值不容置疑,而如今的通稿权威性往往视情况而定,不可一概而论

  这里有个极端的例子。2009年发生的邓玉娇事件,湖北巴东一个小县城的命案,在网络上掀起一场轩然大波,随后又在全社会引起轰动。现在回头看来,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当地有关方面来回改动的4份通稿惹出的“祸”。当时,亲自草拟通稿的巴东县有关部门领导还对自己的撰文很满意,没想到最后因此而备受争议。

  一开始,媒体把通稿内容发布后,网民反应并不大,接着关于这一事件的说法,有关方面三番五次进行“修改”,于是引起了社会的疑虑。在网上,一篇题为《警方报告四个改变,邓玉娇前景不容乐观》的帖子,详细指出在当地通稿中几个直接关系到案件判定的改变: “一是原来的‘特殊服务’变成了‘异性洗浴服务’,二是原来的‘按倒’变成了‘推坐’,三是原来的‘修脚刀’变成了‘水果刀’”。

  就这样,网络舆论出现了一边倒,民众普遍同情邓玉娇,而从此当地有关部门对此再也没有作出任何回应。随后,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对这几份措辞变化的通稿产生了怀疑,激发了独立调查的冲动。结果,通稿不仅没“通”,反还成为记者抽丝剥茧、直指真相的线索。

  通稿本来是解析事件的,没想到非但没有“一锤定音”,反而发生了与新闻发布者主观意愿相反的不虞效应。可见,通稿也不是“一通百通”的。

  通稿缘何“不通”

  尽管新闻通稿从内容、形式、时效上都在与时俱进,有所改变,但出于新闻发布者的官员思维定势,新闻通稿本身行文还是相对呆板、拘谨、僵硬。随着传播环境越来越多样化、多渠道和公众知情权的不断扩大,在某些地方的新闻通稿显得有些落伍,通稿不仅“不通”,有时还成为媒体记者的集体诟病,使得突发性事件的报道变得更加复杂、更加棘手,带来舆论引导上的更大被动。那么,新时期舆论环境下的通稿“不通”,到底因为什么?

  其一,媒体竞争环境的多样化。首先,从媒介多样化来说,网络新媒体的兴起,它以即时、便捷的传播优势,可以在第一时间把突发性事件的新闻公布于众,有的还是同步直播。在重庆打黑系列报道中,李庄案的审理就有华龙网同步进行文字直播。还有不少媒体记者在现场就能够通过手机终端向网站即时发布消息。这就必然打破时空限制,特别是对于有一定采编流程的传统媒体来说,面对网络媒体的快捷,它必然要做后置新闻,要去探求更多的信息来支撑报纸的深度新闻报道。于是,毫无信息容量的新闻通稿在此也几乎失灵。

  其次,从媒体影响力来说,在越来越激烈的新闻竞争中,媒体如果只是拿新闻通稿来做报道,无疑是对其目标读者群的放弃。媒体之间为了寻求新闻事实真相,就不会满足千篇一律的介绍,而要从受众的知情需求出发,做更多的“自选功课”。

  如在南平杀童案新闻现场,案发第二天当地有关部门又是老办法,通告记者下午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结果是记者一直等到晚上9点,都没有任何消息发出。有些记者已经预料到新闻发布的内容的程式化,仅仅这般的新闻通稿根本就不能满足读者的知情期待:受害者的家长现在怎么样?杀人者行凶动机是什么?案发后小学生受到怎样的影响?对此,记者必须去获取有血有肉的新闻事实,而不是冷冰冰的数字。在并没有获得预期的新闻通稿之后,不少记者不得不去采访死者家属、凶手的亲友,等等。

  其二,从新闻价值观念来看,如今的突发性事件越来越多地呈现利益博弈的复杂化,而新闻通稿的发布很容易成为某一方利益的表达。这对媒体采访而言,恰恰是新闻追求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的大忌。记者期望在新闻现场倾听利益各方的诉求观点,以求获取尽可能全面的新闻背景、新闻细节与新闻判断,不会只信一面之词。

  其三,从媒体本身的个性特征来看,新闻通稿本身的“一副面孔”,也不利于面对不同媒体的定位取向,不利于记者多样体裁的采写特色,不能满足越来越分众的媒体受者的新闻期待。虽然,现在基层新闻发布者正在逐渐改变“官样文章”的文风,但新闻通稿面向所有媒体发布的“权威信息”,也只有把通稿的新闻属性降之为次要位置,而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主旨摆在了突出位置。

  通稿要回归本真

  不可否认,新闻通稿依然是媒体获取重要和权威信息的重要渠道,再精彩的报道依然会把新闻通稿作为最为重要的参考。平心而论,成都方面在公交车燃烧事件的新闻通稿发布上,迅捷及时,配有详尽的调查结果,在第一时间通报有关责任人和当地领导干部引咎辞职的处理决定。这样一组“整合营销”的新闻通稿,确实是一次比较成功的通稿发布案例,基本满足了记者采访的要求,因此觉得失去“自选动作”的发挥余地。

  燃烧事件发生后两小时,当地有关部门就在事发现场召开新闻发布会,关于事故原因、伤亡人数、大致的事件经过都在通稿里详细呈述。当天下午,闻讯赶来的各地记者越来越多,当地有关部门接着在当天又连续召开了3场新闻发布会,最后一场是在晚上11点。所有的通稿都预存在公共邮箱,各路记者可凭官方提供的账号与密码自行取稿。新闻发布者由成都市政府秘书长,换成了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民政局副局长和市卫生局发言人,便于记者就案情侦查、受害者救助与抢救等诸多方面的采访提问。

  由于新闻通稿发布及时,在场所有媒体的记者都没有猜测或质疑的发问。以此推理,无论是民众还是网络上,一直都没有太大的情绪起伏。

  如果说这是一场新闻角逐的话,最后的赢家可谓是新闻通稿。这不禁让人思考在新的传播环境下,新闻通稿的价值几何?

  其实,从成都公交车燃烧事件来看,虽然作出新闻发布的只是各级政府或是某职能部门,甚至是公交公司,但通稿依然走得“通”。通稿的价值在于权威,客观,准确,诚恳。这需要新闻发布者自身从一开始就对新闻事实怀有认真负责的态度,本着“善待媒体”的理性,从而实现新闻通稿本位意义的回归。

  (作者单位:广州日报社机动部)

千岛湖新闻网 信息发布: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