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千岛湖传媒中心语言文字工作的迎评计划
  发布时间:2010-11-12 15:27:21   
关于千岛湖传媒中心语言文字工作的迎评计划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将于今年10月对我县进行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配合做好我县语言文字迎评工作,促进千岛湖传媒中心语言文字规划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努力提高传媒中心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和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发挥新闻媒体的示范作用,顺利通过上级有关单位的评估验收。

  二、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为语言文字工作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管理三个方面。具体依照《杭州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和《<杭州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实施细则>》执行。

  三、迎评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30日前)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精神,制定迎检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传媒中心全体员工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精神,了解达标内容,增强迎评意识,自觉配合完成达标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6月30日前)根据《杭州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和《<杭州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实施细则>》进行自查自评,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对本单位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总结。

  第三阶段――评估督查阶段(7月30日前)按评估指标要素,分类汇总工作台帐。在自查的基础上,接受县语委对本单位进行检查和预评估。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阶段(9月30日前)对照《评估标准》和《实施细则》,针对县语委评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查漏补缺,完善提高,争取顺利通过评估。

  第五阶段――迎检评估阶段(10月下旬)认真做好查漏补缺、汇总材料和迎接评估检查等准备工作,并接受杭州市语委对我县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要认真组织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不断提高采编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水平,不断研究探索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律和途径。

  (二)加强组织领导

  把搞好语言文字工作作为中心总体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推广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列入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建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应用的管理制度,使语言文字工作做到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

  (三)加强分工协作

  充分发挥传媒中心各部门在迎评工作中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在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分工负责,团结协作。

  (四)加强宣传动员

  通过加强对传媒中心员工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员工都能了解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增强规范用语用字的意识和自觉性,努力提高传媒中心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管理水平和社会应用水平。此外,传媒中心还要发挥媒体优势,大力宣传规范用语用字的意义和经验做法,为我县的语言文字迎评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