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岗位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8 15:07:32   
关于印发《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岗位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

  为推进新闻宣传工作创新创优,促进传媒中心转型升级,针对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岗位责任考核实施办法》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

  新的《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岗位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已经中心党组研究通过,现予印发。

  原淳千媒〔2010〕12号文件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