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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桐镇统计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1-12-06

梓桐镇统计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梓政201167

 

梓桐镇统计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各基层统计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梓桐镇的统计调查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下发梓桐镇统计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范统计档案资料管理,按照集中保管、存放在序、查找方便、严格保密的原则,做到定期整理,年度分类,立卷成册,妥善保管,以确保镇统计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二、统计年报属永久性统计资料,统计月季报、下属单位统计年报和统计台帐为长期性统计资料,下属单位上报的统计月报、统计原始记录为短期统计资料(保存期为三年)。

三、永久性和长期性统计资料由本级档案集中管理,年度终了后,在次年三月底前,由各专业统计人员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移交镇档案室集中保管。

四、综合性统计资料,在次年三月底前,由综合统计员搜集汇总、装订成册、编号存档、集中管理。其他临时性统计资料,根据上级统计部门要求和本级需求,酌情确定保存期,并由各专业统计人员自行保管。

五、统计机构或人员若遇变动,对所保管的统计档案资料要履行交接手续,必须在领导的主持下办理交接手续,做到手续齐全,资料完整。

梓桐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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