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员工个人账户发布原创微博#千岛湖微报#的规范化规定
  发布时间:2013-05-06 15:07:52   
关于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员工个人账户发布原创微博#千岛湖微报#的规范化规定

  为体现“千岛湖微报”新闻媒体定位的要求,打响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名记者微博品牌,现就中心员工个人账户发布原创微博#千岛湖微报#的规范化管理作如下具体规定:

  一、管理要求

  1、传媒中心员工个人微博账户,由个人管理并通过3G智能手机发布,发布的信息以自审为主。全体员工积极收听和推荐收听“千岛湖微报”。

  2、为进一步盘活内部和本地资源,扩大微博影响力,要求做好互相收听微博工作。

  二、内容要求

  1、员工个人账户发布原创微博须以“#千岛湖微报#+新闻内容”的格式为准;文字、图片、视频均可,字数无要求。内容原则上是淳安本地新闻,必须健康文明、积极向上;同时还可发布对淳安本地发生的新闻事实、问题、现象等表达自己的感悟、观点和评论,须体现新闻价值和正面的舆论引导作用。

  2、员工个人账户发布原创微博原则上不转播千岛湖微报发布的传媒中心四大媒体的新闻稿件。为防止出现“一锅煮”、“一筐装”现象,原则上不得发布包括单纯的气象类、科普类、生活类等非新闻信息,否则不计入每月原创微博考核任务数。

  3、员工个人账户发布原创微博具有较高新闻价值的,千岛湖微报公共账号要及时进行转播。网络编辑部安排两位同志负责千岛湖微报公共账户的转播评论、回复咨询和日常维护。

  4、员工个人账户发布原创微博不得涉及色情、暴力、种族歧视等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内容。凡涉及县内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监督曝光、负面新闻等内容,须及时提交值班总编审核通过后方能发布。如一旦发布违法违纪等内容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心将委托公安、腾讯进行调查取证。一经查实,对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严肃处理。

  三、条数要求

  1、员工个人账户发布原创微博一线采编人员每人每月发布总数不少于30条,行政后勤人员每人每月发布总数不少于15条。

  2、员工个人账户发布转发、评论的微博须健康向上,格式不作硬性规定,由个人自审定夺,每人每月发布总数不少于30条。

  四、考核要求

  1、员工个人账户发布原创微博纳入月度考核范畴,相关科室每月推荐“每月好微博”候选微博(新闻部2条,专刊部、网络编辑部、手机报编辑部、屏媒编辑部、办公室各1条),由中心每月按转发量(40%)和评论数(60%)评选出一条原创微博作为“每月好微博”,列为主任嘉奖,奖励发布者100元。

  2、员工个人账户发布原创微博累计3个月未完成任务的,取消原定微博发布终端有关配备,累计6个月未完成任务的,取消家庭办公宽带网。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