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关于深化作风建设的十五条规定
  发布时间:2013-08-28 17:16:05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关于深化作风建设的十五条规定

各科室:

  为进一步深化中心作风建设,大力优化发展环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结合中心实际,特作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准出现旷工或离岗现象。必须在上班之前完成食堂用餐。

  二、上班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电脑上玩游戏、炒股、网购、看电影、看小说杂志、听音乐、QQ聊天,打瞌睡,串岗闲谈,织毛活,吃零食等)。

  三、谢绝将小孩带到单位,有特殊情况须带孩子来单位,须教育好自己的子女严格遵守中心的相关制度,严禁小孩使用办公电脑及追逐嬉闹等。

  四、严禁参加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出现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不准出现无故迟到、早退及缺席等情况,并严格遵守会议、活动纪律。

  六、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心的控烟制度和中餐不准饮酒制度,落实公车定点停放的规定,严禁公车私驾。

  七、认真履行外出报告制度(杭州地区向科室主任报告,离开杭州地区向中心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有事请假需严格按照请假制度,写明请假时间和前往地点,详细注明请假事由。

  八、通讯设备保持24小时畅通,并留意手机上的信息(电话、短信等),并视情况及时回复短信,确保政令畅通。

  九、认真及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准无故拖延或不落实,待人待物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热情接待,耐心说明。

  十、严格遵守着装规定,衣着要整洁得体、端庄大方,上班期间严禁穿拖鞋、短裤、吊带和背心等。

  十一、保持公共场所及办公室环境卫生整洁,确保地面无烟蒂、垃圾、污迹,办公室内无蛛网,无钉、贴、挂物品,物品摆放整齐,办公桌面严禁摆放玩具、零食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十二、节约用水用电,按节能要求使用空调,下班后自觉关闭电脑、打印机、显示器的电源,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注意信息保密,不得出现因计算机信息失密、失窃或违规操作导致数据丢失、系统瘫痪等情况的发生。

  十四、自觉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和丢失要照价赔偿,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十五、坚决杜绝有偿新闻和虚假报道。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如违反以上规定,将视情节给予个别谈话、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等处理。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