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年度优秀、积极通讯员和《千岛湖论坛》优秀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15 07:07:30   
关于评选2013年度优秀、积极通讯员和《千岛湖论坛》优秀会员的通知

  为表彰先进,更好地调动广大通讯员和千岛湖论坛会员的积极性,千岛湖传媒中心决定开展2013年度优秀、积极通讯员和优秀会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在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凡在《今日千岛湖》刊物上发表的消息、通讯、言论、文学作品和摄影美术的原创作品,均可参加评选,文摘等辑录类文章不属评选之列。

  2.在2007年8月16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凡在千岛湖新闻网论坛成功注册的会员均可参加评选。

  3.在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凡在千岛湖屏媒的《民生微新闻》刊播的原创新闻作品,均可参加评选。

  二、申报要求

  1.凡全年累计在《今日千岛湖》上发表新闻稿20篇以上(不含简讯),可填写申报表,言论稿发表10篇以上,副刊诗歌、散文、图片累计15篇以上的可单独申报。两人共同署名的,各计半篇;与记者共同署名的,以排名在前的通讯员为准。《今日千岛湖》上发表的文章在千岛湖新闻网刊登的,不重复计算。

  2.千岛湖论坛优秀会员评选活动的候选人必须模范遵守、执行《千岛湖新闻网论坛管理条例》,积极主动发帖回帖,积极参加论坛举办的各种活动。要求2013年度在线300小时以上、发主帖量1000个以上,积分在6000以上,对论坛发展有突出贡献者。

  3.全年在千岛湖屏媒的《民生微新闻》刊播原创新闻稿10篇以上,可填写申报表。

  4.申报人员请于2014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寄至千岛湖传媒中心办公室(千岛湖镇开发路129号,联系电话:64823154),乡(镇)、部门可通过党政网发送至千岛湖传媒中心收发室。评选优秀论坛会员通过千岛湖新闻网论坛“公告”跟帖报名。

  三、评选办法

  千岛湖传媒中心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初审后提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被评选为优秀、积极通讯员和优秀会员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今日千岛湖》上公布名单。填报必须按统一格式,不认真,差错多的,取消评选资格。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
二�一四年二月十一日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郭楠 姜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