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纪律要求
  发布时间:2014-02-27 23:20:58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纪律要求

各科室、印象传媒公司:

    为确保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明确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淳群组发〔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千岛湖传媒中心实际,制定中心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六方面纪律要求,请遵照执行。

1、全体员工要从严要求,从我做起,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党员,以身作则,当好表率。

2、全体班子成员和党员全程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一律不得请假。

3、中心安排的各项活动全体员工必须全程参加,原则上不得请假。

4、按县里纪律要求,活动期间原则上不安排集体外出

 

考察交流活动。

5、中心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自己分管和本科室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严肃纪律,集中精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6、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县以及本单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自觉遵纪守法守规。在整个活动中节俭办事、办会,不搞形式主义,不铺张浪费。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责任。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

一四年二月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