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假新闻的成因及防范
  发布时间:2014-03-05 09:33:14   
浅谈假新闻的成因及防范

网络编辑部   姜智荣

【内容摘要】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近年来,媒体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假新闻事件,严重地影响着媒体的形象和公信力。本文对假新闻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假新闻;成因;防范

    近年来,在新闻传播引入市场因素之后,不仅纸质媒体之间、电视之间、广播之间存在竞争,而且还发展为多媒体的复合竞争和跨地区、跨行业媒体间的竞争。由此引发不规范的市场秩序和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对新闻传播产生了强大的冲击,加之新闻媒体或记者自身放松要求,随波逐流,频频出现丧失职业精神和违反职业道德的现象。

一、假新闻典型案例

【案例:“纸包子”事件】2007年7月8日,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栏目以《纸做的包子》为题,播出了记者暗访北京市某一无照加工小作坊制作“纸馅包子”的节目。节目中,记者利用DV隐蔽的拍摄了“黑心作坊”制作包子骇人听闻的全过程:几十平米的小黑屋里,旁边堆着从收废品那买来的纸箱子,先用火碱浸泡,切碎后再放到锅里煮,加入些猪肉香精,和肥肉以一定的比例搅拌好,这个特殊的包子馅就完成了,蒸熟后颜色还没什么异样。

    【真相】北京市公安部门介入后组成专案组全力核查,于7月16日初步查明事实真相:6月初,北京电视台《透明度》栏目组聘用人员訾北佳先后两次找到朝阳区太阳宫乡十字口村13号院,以为民工购买早点为名,要求做早点生意的外地来京人员卫某等四人为他制作包子。訾北佳自带了肉馅、面粉和纸箱,要求卫某等人将纸箱经水浸泡后剁碎掺入肉馅,制成包子,并用DV机拍摄了制作的过程,拍摄后进行了影音剪辑。

    【后续】7月18日的“北京新闻”中,北京电视台承认生活频道对《纸做的包子》报道“审核把关不严,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并承认报道播出后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表示要“高度重视这一恶劣事件,深刻汲取教训,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员”。8月12日,訾北佳因犯损害商品声誉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案例:中国海军索马里护航逼出跟踪潜艇】我军赴索马里水域执行护航任务的舰队遭到不明身份潜艇的跟踪,我军舰与之斗智斗勇,最终成功逼其浮出水面逃走。该报道并未指出潜艇的国籍,但许多网站在配图时均配上了“印度海军基洛级潜艇”的资料图片。更有消息称,《印度时报》《印度教徒报》等报纸也对该事件进行了报道。一时间,中印之间的这次军事较量成为“铁血”、“强国”等各大论坛上网友热议的焦点。
【真相】3月9日《中国新闻出版报》报道:2009年1月18日、19日,《华西都市报》《青岛早报》刊登了题为《深海围“鲨”》《猎“鲨”行动》(《“海口”猎“鲨”》)等有关我舰艇编队索马里护航情况的稿件,稿件均为社会自由撰稿人个人杜撰。

    【后续】对于以上虚假报道,新闻出版总署要求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对相关媒体和责任人做出处理。《华西都市报》、《青岛早报》分别刊发了更正致歉声明,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辞退、停职等处理。杜撰该虚假新闻的社会自由撰稿人被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案例:“陈永洲”事件】。2013年10月18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跨省刑事拘留。从详细的资料来看,从2012年9月26日至2013年6月1日,陈永洲曾经发表过10多篇有关中联重科“利润虚增”、“利益输送”、“畸形营销”以及“涉嫌造假”等一系列批判性的报道。对此,新快报就此事进行反击:10月23日,在头版头条用一个整版的篇幅刊发评论《请放人》为自己的记者鸣冤叫屈向长沙警方施加压力;10月24日,新快报还是在一版刊登整版文章《再请放人》,文章提出跨省抓人和先抓后审的观点。

    【真相】10月26日早间央视《朝闻天下》报道: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失实报道。陈永洲向民警坦承,为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的名利,他受人指使,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致其声誉严重受损。陈永洲对自己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供认并深刻悔罪。

    【后续】10月27日,新快报头版就陈永洲收钱发表失实报道一事致歉,称其严重违反《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新闻真实性原则,报社对稿件的审核把关不严,“将以此为戒,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加强采编人员和出版流程管理,严格要求采编人员在工作中尊重事实,遵守法律,遵循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特此向社会各界致以深深的歉意。”

二、假新闻产生原因

    假新闻是指没有任何客观事实根源的新闻。它依据的新闻事实是想象、臆造、捏造。假新闻的根本特征是新闻事实源的虚假性。由以上典型案例可以看出,一个“利”字贯穿了假新闻的炮制和传播过程的始终。媒体、个人在经济利益面前一旦把社会效益置于次要地位,假新闻就极其容易产生。要“利”就“夺”,自然引入竞争机制,导致部分媒体过分追求新闻的时效性和可读性,淡化了对事实的考证,忽视了对新闻规律的尊重,是假新闻生成的重要源头。

    现在各类媒体为了生存,日益压缩人力成本,很多新闻单位对采编工作的考核都是实行量化的记分制度,记者、编辑的收入与所发稿件的数量挂钩,这样的制度本身没有错。但是仅仅依靠这样的制度是不够的,而且过于依赖这样的制度容易引导一些记者、编辑做出一些急功近利的行为,不时炒作所谓卖点,制造轰动效应,热衷于“赶场子”、“拿红包”。俗话说得好:“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些利益集团正是利用这一点,想尽办法利用媒体为自己牟取经济利益,其中就包括蓄意制造假新闻,他们有的通过收买记者和编辑的方法,有的则在媒体不知情的情况下故意提供虚假线索和信息,诱导媒体发出假新闻。

    还有一点,就是任何新闻最终的对象都是受众,假新闻也是如此,如果没有人爱看,假新闻也不会如此猖獗。仔细分析一下假新闻的构成,可以发现,基本上所有的假新闻都是在满足受众的猎奇心理,即使是为了利益而蓄意造出的假,也往往要披上猎奇的“皮”,这一点其实无庸多言,更为重要却往往被人忽视的是:假新闻难于防范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社会心理造成的。

    对待假新闻的社会心理给了造假者无穷的胆量。现在的假新闻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其特定的指向的,给真实的人、真实的地点加上莫须有的事件,另一类是无特定指向的,即并没有指向特定的人或特定的地点,即使有人名,也注上“均为化名”。在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消闲娱乐的阅读心理的主宰下,受众一般不会刻意去探寻这类新闻的真假,即使被揭发出是假新闻,也往往会因为与己无关而漠视不理。

三、假新闻防范措施

    其实通过分析不难得出,杜绝假新闻,治本之法在于去“利”。这既要依赖新闻记者和媒体的职业道德自律、新闻行业从业规范的约束,同时也需要一种他律,即新闻法规。

    与此同时,作为媒介信息的消费者──受众,在接受新闻报道时要勤于思考和质疑,用理性和批判的眼光去审视它们,而不是一个毫无抗拒能力的“靶子”,被动地接受媒体信息,每一位受众都应该具有这种对媒介内容的批评和思考的责任感。没有了源于受众的市场消费需求,假新闻也就无藏身之地,从而还原一个真实、健康、净化、有序的媒介空间。一言以蔽之,坚决制止、杜绝虚假新闻是党和国家对新闻工作的要求,同时也是新闻界、全体新闻工作者、全体受众共有的责任!

【参考文献】
1、闵大洪:《从网络谣言到网络假新闻》,人民网,2006-07-21
2、朱云龙:《网民对信息的“把关”》,网络传播,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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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何静,谈路明:《受众期待视野下的假新闻报道》,《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6)
8、陈边,新龙:《媒体公信力的阴影――对近年假新闻的一些分析》,《现代传播》,2011(10)
9、廖向东:《假新闻的社会危害性及根源分析》,《浙江传媒学院学报》,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