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乡镇在线 > 富文乡 > 政策文件
富政[2010]9号关于印发二○一○年森林消防工作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15

富政[2010]9号关于印发二○一○年森林消防工作预案的通知

富政[2010]9

 

 

关于印发二OO年森林消防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专职护林员:

经乡森林消防指挥所研究通过,现将《富文乡二OO年森林消防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二OO年森林消防工作预案

 

 

 

 

                                  富文乡人民政府

                               OO年三月八日

 

 

 

抄送:县林业、青溪林业中心站、乡班子成员、乡各办公室、综合办存。 


富文乡森林防火工作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和省、市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预案的有关精神和分级制定预案的原则,结合我乡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和特点,制定预案。

一、森林防火期内,连续三天四级以上森林火险等级,消防队必须严阵以待,随时处置森林火灾。

二、值班人员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应详细了解火情,做好登记,并立即向乡政府报告,由乡领导逐级向上级报告。根据领导指令,利用各种通讯工具,立即下达队员集结命令。

三、消防队队长落实好交通工具,根据火情,运送队员赶赴现场扑救火灾。

四、消防队员接到扑火指令后,立即赶到集结地,按照各自分工,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工作。

五、队员到达火场后,由在场的最高行政首长担任现场扑火指挥,队员在火场必须服从命令,听指挥。

六、各消防分队根据各自职责,由分队长率队投入战斗,不得擅离岗位,擅自行动。

七、燃烧时间在2小时以上难以扑灭的火灾,由现场指挥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以求支援。

八、扑救时间较长的森林火灾,消防队领导要妥善安排好后勤保障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队员保持旺盛的体力投入扑火战斗。

九、火灾灭后,要安排好足够的人员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1小时)以防死灰复燃。

 

乡镇概况

淳安县富文乡位于淳安县东部。东与建德、桐庐毗邻,西南千岛湖正相连,北与文昌镇交界。

富文乡政府以驻地自然村得名,乡政府驻地西南距县城仅17.5千米,全乡有三条通县城公路,到县城只需20分钟车程,距杭千高度公路出口仅10分钟车程,交通十分方便,地理条件、环境资源得天独厚。境内森林茂盛,气候宜人,山庄、别墅、农家乐林立,十分方便游客吃、住、玩。距乡政府所在地3公里东南大门的“森林氧吧”鹤立鸡群,吸引八方游客……

乡村旅游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