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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政[2010]32号富文乡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0-12-15

富政[2010]32号富文乡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富政[2010]32

 

 

富文乡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县委办〔2008154号下发的《淳安县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结合本乡实际,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拟订如下制度:

一、组织管理制度。建立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邵群英

副组长:余连迪

  员:严建军、汪雪贵、余建兰、周根清、陈礼忠。

工作小组负责全乡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下设办公室,严建军兼任主任。

村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从事该村的财务工作,村财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调换。村财务人员因违纪违规、工作不负责任、与村主要领导工作极不配合或本人要求等确需调换的,由村提出书面申请,经乡农经站审核,报乡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调换。

二、月结月报帐季公开制。各村要实行每月结帐报帐一次,每季公开一次。各村到乡办理支取资金业务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月的下旬。

三、定期检查制。管理工作小组每季对村级财务制度执行、公开及其他基本情况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的责令村及时整改,不及时整改的,则报乡党委政府研究处置。

四、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资金的收支必须在年初编制出计划(预算)方案,按计划方案不断开源节流,切实履行计划,年终进行决算检查。预算方案表格的设计与按时编制工作由乡农经站设计与落实。年终决算(每年第四季度做账后)由村账乡代理中心负责,并得出计划的完成情况。

2、严禁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严格控制村支付应由农户自己支付的款项。

3、村集体账户实行基本存款帐户管理,其他账户经核实后要撤消归并,支票和印章要分开管理。严禁公款私存。现金收入无论资金多少必须先入基本存款帐户后审批支出,严禁现金收入不通过基本存款账户的坐收坐支行为。

4、禁止非财会人员直接管理货币资金。财会人员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不得以白条子抵库。

5、严格执行资金的审批管理程序。执行先发生后审批支付规定,严禁预支资金。控制大额的现金支取,工程资金在手续、票据规范齐全的前提下必须实行转帐支付。村财务人员在办理资金审批业务时,必须将已发生的支出业务及即将发生的支出业务(仅支付误工支出业务)票据原件附在资金审批单后办理审批手续,严禁概数的预支预批,严禁违规超标及不合理支出。

五、收入与支出发票的管理

6村一切收入必须统一使用《浙江省杭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收入要做到来源清楚,同时收入依据(如信用社的进账单,缴款单,山场转让、财产物资及林木出售等合同,木材检量码单利息清单等)必须附在收入发票后面。库区工程项目直汇到承包人的款项等移民资金必须列入账内管理,防止集体资金流失。

7、村集体的支出付款发票:一是财政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如:厂矿企业的工商业发票、服务业的限额定额发票、税务部门开具的工程发票、苗木种子发票等。二是农经总站印制的《淳安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制收付原始凭证》,如农民自产自销的土特产、农家的砖瓦沙石等物资,限额在伍佰元以下。三是乡农经站印制的《富文乡村经济合作社误工工资清单》,如:村干部管理人员的误工村民搞卫生及公益事业的误工和未列入承包合同管理的零星工程用工等,但必须先记好误工清单,以误工清单为准填制误工工资清单。四是工程承包预付款使用财政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收款收据。

8、一切收支入账票据要规范,并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提供与支出事实相符的真实、合法的票据及附明细货单;二是要有经手人(或证明人)注明开支用途并签名;三是要有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字并盖专用章;四是要有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联合审核同意并签字。

9、收入、支出发票和支票的管理。收入、支出发票和支票均由财会人员管理,非财会人员严禁使用。严禁转让、出借、赠送、代开、代用、盗用等行为。统一收据不得跨行业、超范围使用。

六、监督与报账的管理

10、每张原始凭证、外来发票的背面须有村书记、村主任联合签名、经手人(或证明人)注明开支用途并签名后,可付款。非生产性支出单笔在1000元以上的必须经经济合作社的社管会和社监会同意并在发票上签字后可付款。

11 、根据真实合法、手续完整的原始凭证、外来发票,村报账员开出《淳安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付款凭单》,并在付款凭单后面附上原始凭证、外来凭证,并注明开票人、付款人以示各自责任。

12、每月报账员必须将本月的收支发生业务登记好现金、存款日记账,然后做出结报单,根据期末余额自行盘点,确保账据一致、账单一致、账款一致。乡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小组根据各村结报的情况不定期进行实地复查。各村月结账时间安排一般在每月月初的15号报上月的账目,季公开必须在下一季度首月的10日之前完成。乡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小组将对村级账内容进行审核。每月要求各村及时到乡代理中心报账,对无特殊原因不及时来乡代理中心报账的,按村报账员考核办法予以扣分,乡代理中心有权酌情拒绝村取款申请。

七、招待费管理制度

13、招待费以及购土特产品开支,要继续严格执行《关于在村级财务中取消县乡两级干部招待费的规定》(县委办〔200115号)。因商务性及兴办村级公益性实事等确需发生非生产性支出,应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上限控制、票据规范、凭据报销”原则,每次发生业务时应当场列出清单,注明发生原因,经手人、证明人要签名并及时报账,最迟不超出一个季度,严禁跨季度、跨年度结账。

14、限额控制。严格按县委办〔2008154号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所得出的限额管理方法,超出限额由村书记及村主任牵头分摊负责。其具体核定基数计算方法:①按当年村级可支配收入总额乘以68%10万元以下8%1020万元为7%20万元以上6%)之积;②年项目到位资金额乘以24%20万以下为4%2050万为3%50万以上为2%)之积;③按村人口规模分档确定: 1000人以下为8000元,1000人以上为12000元。

15、为坚决执行县制订的招待费管理制度,乡代理中心在管理费用科目中设二级科目“招待费”进行账务管理,严禁以县里出台招持费核定基数政策为由、而实际上未发生招待费作假开发票报销或发生不必要招待开支的现象;严禁将招待费和其他业务支出充入工程款中,决不允许招待费通过其他形式进行变相操作入账。招待费要一事一结一清,不得累计结账,更不准跨年度结帐,在票据背面写清何时何事何地招待何单位来人及陪同人数等,并由经办人签名。

八、误工及通讯费管理制度

16、村主要干部实行月工资的不再享受误工补贴,一般村党员干部行政业务会议、工程项目施工工资及村安排村民的各种误工,一律实行实误实记的办法,一般误工标准每天不得超过30元。先登记由乡农经站统一印制的误工明细记录单,根据误工地点与所发生的交通费同时在本月误工账内记清;一般村干部及村民的误工记录由报帐员记录。

17、报账员根据审核签字后的误工明细记录单填制月度的误工工资和往返车费一并合计当季的各人所得。工资清单的填写一式二份,有钱支付的按季发放,领款人必须本人签章,无钱发放的第一联无须本人签字,但必须附误工记录单一起按季上报乡代理中心,会计记账时记入应付工资科目;待有钱支付时,第二联必须经领款人本人签字后报账。误工工资明细公开按首次上报资料公开。

18、通讯费的管理。村主要干部(村书记、村委主任、包括村会计)的住宅电话、手机等通讯费实行统一限额报销,其他村干部的通讯费由村两委研究,根据各自的业务与其工作责任性给予一定的补助,一年一次。村主要干部的通讯标准是:1000人以下的每人每月补助50元;1000人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70元。

19、严禁村集体贴资金装电话彩铃、电视拜年。

九、差旅费管理制度

20、交通费。村主要干部来乡开会办事,仅报销车旅费。村干部出乡出差、住宿费实行限额凭票报销(超额自负、少支不补),本乡范围内一般不予报销住宿费,特殊情况须报乡分管领导同意。

21、住宿费实行最高限额管理。凭住宿正式发票报销的县内每夜50元,县外每夜100元。但每人每年的差旅费、住宿费合计不得超过2000元;确有特殊情况的经乡分管农经领导审核同意可适当增加,但增加的最高上限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000元。

十、报刊征订制度

22、村公费订阅报刊实行限额制,按村庄的大小确定, 1000人以下的村不突破1600元,1000人以上的村不高于2000元,严禁超标准订阅报刊。征订报刊时,应统一安排,且征订报刊的票据要规范。村公费订阅报刊,首先要用于订阅党报、农村经济发展与管理等类刊物,并列入村务公开范围,张榜公布。

十一、工程招投标及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23、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富政[2009]10号文件执行。

24、工程结算必须提供正规工程发票、工程决算单、工程验收单,5万元以上工程必须提供工程审计资料。合同外增加工程必须经过专业审计部门审计后方可付款。

十二、财务公开和监督制度

25、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村两委、经济合作社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26、实行乡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报账制与村财务集体办公日制相结合的审核机制。实行村民主理财日制度,将每月报账的前一天确定为民主理财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对村所有收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方可入账。

27、村财务收支每季公开一次,收入、支出、村干部报酬、通讯费、招待费等应明细公开。

28、财务账目公开后,村主要负责人应安排时间接待群众来访,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9、严格执行《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47号)。村必须坚持“三年一轮审”制度,由村和乡农经站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每隔三年必审、村干部离任必审、群众信访必审”的要求,科学制定审计计划,合理安排审计力量,扎实开展审计工作,确实做到苗头性问题超前审计、村干部离任及时审计。

十三、资产物资管理制度

30、建立物资和固定资产登记簿,物资和固定资产要实行专人保管,并纳入账内核算。每年盘点核实一次,保证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参见本文招投标管理制度)。

31、资产拍卖、入股、转让、租赁等,既要事前须经社员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又须实行资产评估(除资源性资产外),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里公开,防止资产流失。

十四、附则

原乡已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废止,本制度自七月一日起执行。

 

 

 

 

                                 富文乡人民政府

                               OO年七月一日

 

 

 

抄送:县府办、县农办、乡班子成员存。

乡镇概况

淳安县富文乡位于淳安县东部。东与建德、桐庐毗邻,西南千岛湖正相连,北与文昌镇交界。

富文乡政府以驻地自然村得名,乡政府驻地西南距县城仅17.5千米,全乡有三条通县城公路,到县城只需20分钟车程,距杭千高度公路出口仅10分钟车程,交通十分方便,地理条件、环境资源得天独厚。境内森林茂盛,气候宜人,山庄、别墅、农家乐林立,十分方便游客吃、住、玩。距乡政府所在地3公里东南大门的“森林氧吧”鹤立鸡群,吸引八方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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