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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政[2010]39号关于开展河道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15

富政[2010]39号关于开展河道整治的通知

富政[2010]39

 

 

关于开展河道整治的通知

 

各村委会:

富文乡地处山丘,地势陡峭,水流湍急,是洪灾频繁发生的地区之一,每次洪水过后都会给全乡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河道内阻水、壅水构筑物和弃置的建筑垃圾随处可见,河道两侧竹木和高杆阻水植物满溪都是,给我乡防汛减灾工作带来了重大的压力。

为了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共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杭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河道整治工作,现将整治方案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有堤防河道的整治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全部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无堤防河道的整治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河道防洪规划所确定的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滩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二、整治目标。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所有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建筑垃圾、渣土、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它妨碍行洪的堆积物全部清除。将阻碍行洪的竹木和高杆作物全部挖除。

三、责任主体。根据属地管理范围由村两委具体负责实施。

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村两委责令其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村两委组织人员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四、时间安排。自本文件下达之日起至915日为宣传发动的第一阶段;916日至1015日为具体实施的第二阶段;1016日至1115日为强行清除的第三阶段。

防洪减灾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请各村两委认真组织实施。乡党委政府决定将该项工作列入村两委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富文乡人民政府

二�一�年八月二日

 

 

 

 

 

 

主题词:河道整治、通知

主送:各村委会

抄送:县水利水电局、水政监察大队

 

乡镇概况

淳安县富文乡位于淳安县东部。东与建德、桐庐毗邻,西南千岛湖正相连,北与文昌镇交界。

富文乡政府以驻地自然村得名,乡政府驻地西南距县城仅17.5千米,全乡有三条通县城公路,到县城只需20分钟车程,距杭千高度公路出口仅10分钟车程,交通十分方便,地理条件、环境资源得天独厚。境内森林茂盛,气候宜人,山庄、别墅、农家乐林立,十分方便游客吃、住、玩。距乡政府所在地3公里东南大门的“森林氧吧”鹤立鸡群,吸引八方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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