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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委[2010]14号
关于印发2010年度
《村主要干部工作目标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总支、党委),村民委员会:
现将2010年度《村主要干部工作目标业绩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2010年度村主要干部工作目标业绩考核办法
中共富文乡委员会
2010年度村主要干部工作目标业绩考核办法
为营造“比工作、看实绩”的干事氛围,激发村主要干部甘于奉献、争创一流的工作热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2010年度村主要干部工作目标业绩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村党支部(总支、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二、考核内容
按照乡党委政府分解到村“四个文明”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三、考核办法
1、建立乡村主要干部工作目标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周建平任组长,邵群英、叶孔军、陈立明、程金平、严国栋、徐棣南任副组长,各职能办公室主任为组员;下设办公室,由程金平兼任主任,周根清、汪雪贵、童志义、严建军、王金成、胡淑莲任成员。
2、采取自查和复查相结合办法。年底先由各村对照考核细则(考核细则附后),进行自查评分,报乡考核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乡考核领导小组按照各工作分管线组织人员进行复查核实。
四、考核结果运用
1、与村主要干部年终考核奖挂钩。考核奖按分值计算,每分值24元。计算公式:奖金总额=考核得分×24元/分。考核奖经费由乡财政承担。
2、与年度先进集体评选挂钩。对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排在前列的村,授予先进集体称号。凡是党建、综治、计生、环保工作考核被“一票否决”的,取消当年综合先进集体评比资格,取消当年村主要干部个人先进评比资格。
3、村会计(报帐员)享受村主要干部同等待遇,由乡分管领导、农经站、村主要干部协同考核,奖金由各村负责兑现,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富文乡2010年度村干部工作目标业绩考核细则
考核 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基本 分值 | 计 分 方 法 | 自查得分 | 复查得分 | |||
基 本 分 项 目 | 1、完成农村经济总收入 | 3 | 完成考核指标3分,未完成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以年报为准。 | |||||
2、完成农业总产值 | 3 | 完成考核指标3分,未完成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以年报为准。 | ||||||
3、完成人均纯收入 | 3 | 完成考核指标3分,未完成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以年报为准。 | ||||||
4、完成人均村集体 可支配收入 | 4 | 完成考核指标4分,未完成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超指标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2分,加分不超过2分,以年报为准。 | ||||||
5、村务公开 | 4 | 以乡专项考核得分折算。 | ||||||
6、林政、渔政管理 | 4 | 每发生一次案件或纠纷扣1分,扣完为止。 | ||||||
7、国土资源保护 | 4 | 发现占用基本农田、未批先建且严重违章建筑,每起扣2分,扣完为止。 | ||||||
8、动物防疫及灾害防治 | 3 | 未完成动物防疫任务的扣1分。防汛防旱、地质灾害预案未制定的扣1分,责任不落实的扣1分,造成事故的扣2分;当年安排的治理项目未完成的扣2分,扣完为止。 | ||||||
9、“两个”保险 | 6 | 以乡专项考核折算 | ||||||
10、无 偿 献 血 | 3 | 完成乡政府下达的献血任务数计3分,完不成任务数不计分。 | ||||||
考核 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基本 分值 | 计 分 方 法 | 自查 得分 | 复查得分 | |||
基 本 分 项 目 | 11、清洁乡村、生态环保 | 5 | 完善长效保洁机制,村容整洁,保洁员正常上岗,积极开展河道清障和环境整治,发现河道内建筑垃圾一处扣2分,生活垃圾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12、改水改厕 | 5 | 开展每月一次饮用水监测,并做好饮用水的消毒工作计2分,没有消毒的不计分;累计完成本村三格式无害化厕所改厕60%以上计4分,完不成的按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 ||||||
13、转移劳动力 | 4 | 完成农民参加培训、转移从事二、三产业任务的计4分。 | ||||||
14、乡、村道管理及养护 | 3 | 以乡专项考核得分折算。每检查一次发现问题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 ||||||
15、殡葬与公墓管理 | 3 | 按殡葬改革工作要求做好工作并加加强公墓管理的计3分,矛盾上交的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 | ||||||
16、人武工作 | 3 | 适龄青年按时足额参加征兵体检的计3分。 | ||||||
17、综合治理 | 8 | 以乡专项考核得分折算。 | ||||||
18、信访工作 | 6 | 无越级上访、集体访、重复访计6分,出现到乡、县集体访每次扣2―3分,到市以上集体访的每次扣4―6分。 | ||||||
19、计生工作 | 8 | 以乡专项考核得分折算。 | ||||||
20、来料加工 | 6 | 按照来料加工专项考核办法得分折算。 | ||||||
21、基层党建(乡风文明) | 8 | 以乡专项考核得分折算 | ||||||
22、远程教育 | 4 | 以乡专项考核得分折算 | ||||||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计分方法 | 自查得分 | 复查得分 | ||||
附 加 内 容 | 1、结构调整 | 按照县里粮经比例1:9分步实施目标,完成乡下达任务的计5 分;超额完成任务的20%的加1 分,最高加至5分;每低于任务的20%扣1 分,直到扣完为止。 | ||||||
2、基地培管 | 完成基地培管每连片50亩加1分,最高不超过3分。 | |||||||
3、基础设施建设 | 村庄整治、危房改造、联村联网工程、农网改造、农田水利、饮水工程、移民工程、帮扶工程等项目,凡政府立项并投资,没按规定时间和质量完成的,每个项目倒扣2分;当年村集体出资或村民筹资每1万元加0.2分,最高不超过5分(以工程合同和最后结算为依据)。 | |||||||
4、乡村旅游 | 搞活乡村旅游,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每发展1家加1 分。 | |||||||
5、招商引资 | 当年引进招商引资项目或新办企业,以注册资金为准,每10万元加1分;配合乡里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酌情加分。 | |||||||
6、配合重点工作 | 配合县、乡重点工作,如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示范点建设、强乡创建、检查验收等,配合支持较好,酌情加2―5分。 | |||||||
7、安全生产 | 每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倒扣3分。 | |||||||
8、各类先进集体 | 当年凡获得乡级以上授予的各类“先进集体”给予加分。党委政府表彰的,乡级加1分,县级加2分,市级加4分,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8分(以证书或文件为准);部门表彰的减半加分。 | |||||||
9、其它 | 凡受到乡级以上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或考核倒扣分等,酌情倒扣3~10分。完不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扣1分。 | |||||||
乡镇概况
淳安县富文乡位于淳安县东部。东与建德、桐庐毗邻,西南千岛湖正相连,北与文昌镇交界。
富文乡政府以驻地自然村得名,乡政府驻地西南距县城仅17.5千米,全乡有三条通县城公路,到县城只需20分钟车程,距杭千高度公路出口仅10分钟车程,交通十分方便,地理条件、环境资源得天独厚。境内森林茂盛,气候宜人,山庄、别墅、农家乐林立,十分方便游客吃、住、玩。距乡政府所在地3公里东南大门的“森林氧吧”鹤立鸡群,吸引八方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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