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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文乡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根据淳政办发〔2012〕149号关于转发《淳安县农民异地转移集聚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城乡统筹中心村集聚点建设,从四方面加快推进中心村农民转移集聚工作。
一是核实转移农户评估资产。对公示后无异议参加选房农户的人口、放弃的房屋、宅基地等再次公示、核实、纠正、确认,确保转移农户评估资产正确无误。
二是规范签订购房有关协议。目前,公寓楼31户农户已签订《转移农户资产评估表》《(单放弃)农民异地转移集聚协议书》《农民异地转移承诺书》《富文乡中心村公寓楼购房协议书》等协议,确保转移农户选房搬迁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收缴转移农户放弃的房屋宅基地权证。按照《操作细则》要求,全乡75户转移农户的房屋宅基地权证全部上缴到乡新农村发展公司。
四是组织转移到中心村农户对放弃房屋拆除68户,目前已有50%农户已自行拆除,其他农户也在紧张的实施中,全乡共建农民集聚点一个,可安置农户68户,其中公寓楼二幢,32套,116人,选房摇号工作于2012年11月15号顺利结束,目前转移安置农户正准备乔迁新居事宜。(余连迪)
千岛湖新闻网
乡镇概况
淳安县富文乡位于淳安县东部。东与建德、桐庐毗邻,西南千岛湖正相连,北与文昌镇交界。
富文乡政府以驻地自然村得名,乡政府驻地西南距县城仅17.5千米,全乡有三条通县城公路,到县城只需20分钟车程,距杭千高度公路出口仅10分钟车程,交通十分方便,地理条件、环境资源得天独厚。境内森林茂盛,气候宜人,山庄、别墅、农家乐林立,十分方便游客吃、住、玩。距乡政府所在地3公里东南大门的“森林氧吧”鹤立鸡群,吸引八方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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